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之一,也是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的主要表现。
根据相关规定,每个领导干部只能在一处配备办公用房。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,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一处办公用房;主要任职单位和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,经严格审批后,可由兼职单位再安排一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,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两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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